人民法院如何确定案件受理条件?
衢州刑事律师
2025-05-21
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,首先需要确认当事人是否符合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。这包括原告是否具有诉权,即原告是否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;被告是否存在并且身份、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清楚;诉讼请求是否明确、具体,并且所列举的事实和证据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。同时,法院还需要检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,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。如果这些条件均得到满足,法院会正式受理案件并开始审理程序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19条规定:原告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原告提起诉讼,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对明知不是其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人承认其为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,或者在没有共同诉讼关系的情况下委托非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;(二)向法院提出不基于事实的主张或者提供虚假证据;(三)故意放火、毁坏自己的财产为由提起诉讼;(四)在相关联的多个案件中重复提起诉讼,滥用诉讼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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